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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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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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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喚》讀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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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我眼中的美國文學是一片空白。猛地提起時,我甚至想不到一位屬于美國的作家。然而等我一查,卻又看見了一串熟悉的名字:海明威、歐亨利、愛倫坡等等。可能是受柯南道爾和克里斯蒂的影響太深,一直以來都誤以為整個偵探文學都是英國人的天下。而海明威我只讀過一部作品——《喪鐘為誰而鳴》,那里面所展示給我的硬漢作風和熱帶背景(西班牙應該也不算熱帶,但全書就是給我一種溫熱背景的感覺),也沒有讓我把海明威和美國掛上聯系。一方面可能因為讀書時只顧情節,思考不多;另一方面我想是由于美國文化的兼收并蓄,各種文風在美國文學的熱土上茁壯成長,并逐步發育出了自己有別于原產地的特色。我挑出《荒野的呼喚》,挑出卷帙浩繁的名著之林中這只我最喜歡的狗,來寫一點感受。
說巴克是狗,這其實也是個先入為主的概念。一開始時候的巴克確實是狗的外形、狗的奴性,再加上馬克吐溫也稱他為狗,巴克就這樣被定性了。但是但凡讀過這本小冊子的人都知道,其實整本書就是把巴克由狗化為野獸的過程。從最初主人家中溫暖的窩,到那個穿紅衣“拿棍子的男人”,再到與其他雪橇狗之間的爭執。這時的巴克,通過競爭奪得了車隊中頭犬的位置之后,在我眼中其實已經擁有了狼的戰斗力和生存本領。換言之它已經有了一匹狼的軀體了,但它依舊是雪橇狗,因為奴性的靈魂沒有變化。這時他遇上了桑頓。
桑頓,實在是全書中我認為唯一的一個悲劇人物。一個意外使這個善良的男人成了巴克的主人。他把巴克視為朋友,逐漸的為巴克打開了奴性這道枷鎖。縱觀全書,這個環節在巴克的進化中是不可或缺的,而杰克倫敦的選擇是安排了桑頓。可是巴克進化的終點并不是成為人類之友,桑頓解放了他、升華了他,使他獲得了肉體和靈魂的雙重自由。但與桑頓的友情又成了一道新的枷鎖——新的,但是是最后的與人類的羈絆。
我真的為桑頓感到悲傷,因為桑頓確實是個好人。但是桑頓必須死。、
于是在聆聽了無數個夜晚野性的呼喚后,似乎是個偶然,似乎是巴克失職一般的,桑頓死了。桑頓死得很匆忙,他是“消失”的,帶著他的血腥味和他尋找的黃金消失在一個水潭中。我不好評價這樣結尾的優劣,因為或許就該如此——倘若留下尸體,或是奄奄一息臨死前的桑頓反而不好處理,既拖沓,又顯得斧鑿氣息太重。只是我心中多少為桑頓惋惜而已。
于是巴克就徹底野化了。它由頭犬變成了頭狼,或者是某種杰克倫敦心中象征原始自然的崇高精神。因為在小說最后巴克對吉卜賽人的報復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巴克被神化了。沒有任何野獸能讓以游牧打獵為生的吉卜賽人變成一群哀叫的小羔羊。巴克的存在,或許正是杰克倫敦心中人生理想的折射,一種對自然規則的崇拜之情。
《荒野的呼喚》只是一本薄薄的小冊子,而諸如《喪鐘為誰而鳴》之流其他我閱讀過的美國文學名著中不乏大部頭、耗費過我多得多的精力的作品。但我之所以選這本小冊子來寫,是因為它干凈、直白、沒有給讀者任何壓力。這是一只狗的奮斗史,它與人的奮斗是不一樣的。美國名著里面,《百萬英鎊》之流光看書名也能嗅到里面的銅臭味和勾心斗角,更不要說《喪鐘》這種將幾十上百萬字壓縮在三天的時間里,危機四伏,讀起來壓力太大了。現在回想當初讀《喪鐘》的時候都還覺得是一種折磨。
或許更多的人眼中最后的巴克是月下長嗥的狼王的形象,但我心里揮之不去的卻是在那個小山谷金黃色的水邊,那個徘徊不去的影子。
韓曄
3120000526 工信1227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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