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保春節期間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正常運行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2022 年新春將至,部分企業將停工停產。根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28 號)的要求,停產期 間企業不得擅自關閉自動監測設備或中斷聯網。生產停運周期達 3 個月以上,要經屬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同意,方可關閉自動監 測設備;生產停運周期在 3 個月以內,需對自動監測設備進行檢修的,廢水至少上傳流量參數,廢氣至少上傳含氧量、煙氣溫度、 生產工況狀態中一項。恢復生產前,應提前啟運自動監測設備,并進行校準,在污染源啟運后的兩周內進行校驗。如發現企業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將依法予以查處。
請各企業就春節期間停運進行工況停運申報,可通過東莞市 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企業端中“工況停運、故障申報功能”模塊進行填報。如有問題請與東莞市監 控指揮中心聯系(聯系電話:23391538)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月27日
(聯系人:鐘慧葦、葉俊杰,聯系電話:23391538、23391503)